青年兴,则国家兴;青年强,则国家强。

深圳是以青年为主体的创业之城、创新之城、梦想之城而引领中国改革与发展。深圳青年企业家群体是一支最富激情和梦想、最具开拓和创新精神的团队。为进一步激励深圳青年及青年企业家振奋精神、开拓进取,勇于创新、以发展和创业推动深圳社会文明进步;同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青年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,努力培养一支锐意改革、奋发向上的卓越青年企业家队伍,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青春、智慧和力量,决定举办第四届“深圳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”评选活动。

此次评选活动设立组委会办公室,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,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秘书处。评委会由主办单位有关人员、专家学者、社会知名人士和新闻单位人员组成。

、参选人范围

年龄在18至45周岁(1994年1月1日前出生及1967年1月1日后出生),在深圳市连续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务(董事长或总经理)3年以上的青年,可报名参选。

、参选条件

1、企业家热爱祖国,认真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遵纪守法,依法经营。

2、企业家所领导的企业社会经济效益良好,产品和服务质量高,重合同、守信用,三年来未发生过重大质量、安全事故,综合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。

3、企业家能深化企业改革,具有开阔的视野和战略性眼光,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,拥有优秀的企业文化、科学的发展战略和科学的经营理念。

4、企业家具有创业和创新精神,创业事迹典型,能弘扬深圳精神和激励深圳青年勇于创新创业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在推进改革开放,促进经济发展,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过积极贡献。

5、企业家重视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和管理创新,重视企业文化建设,企业成立了团组织、义工组织和工会组织,热爱员工、关心员工成长和发展,为构建和谐企业作出过积极贡献,企业诚信状况好、社会信誉好,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。

6、企业家品德优良,身心健康,极具人格魅力,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