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    则        

一、名称: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高尔夫俱乐部(以下简称俱乐部)。

二、发起:俱乐部的发起机构为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。俱乐部是由理事自发成立的体育组织,接受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领导。
三、秘书处:俱乐部秘书处设在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秘书处,由副主席兼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。俱乐部总名额拟为120位。专职秘书12人,为俱乐部提供专业、热情周到服务。专职秘书劳资关系隶属于俱乐部主席单位,由深青企联秘书处统一管理。

组织结构        

俱乐部常务委员会由名誉主席、主席、副主席兼秘书长、副主席组成,负责球队重大事务决策。常务委员会和委员组成俱乐部委员会,是俱乐部的最高决策机构。
球队聘请荣誉主席若干名。球队聘请高水准教练1名。俱乐部主席由会长聘任。  
   凡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会员均可申请加入俱乐部,经俱乐部常务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俱乐部委员。


常务委员会职责        

1、主  席:决定本俱乐部之重大事务。
2、副主席(兼秘书长):协助主席开展俱乐部事务,主席因故未能参与俱乐部事务时由其代理,决定本俱乐部之发展前景,共同商讨俱乐部事务,协助并督促俱乐部各项工作的开展。
3、秘书:执行常委会制定的工作任务。
职务管理:以上职务任职为期三年。届满即由俱乐部委员大会正式选举产生新一届俱乐部常务委员会,并同时讨论及修订俱乐部章程。

委员权利及义务        

1、热爱高尔夫运动,热爱并维护、珍惜俱乐部声誉,遵守俱乐部章程;
2、享有发言、表决、选举、被选举权及章程所订之各项权益;
3、依章程规定缴纳年费

4、享有免费参加赛程所列及球队组织的高尔夫活动之权益;
5、乐于接受俱乐部安排之工作任务;
6、准时参加各项比赛,不迟到,不无故缺席;
7、平等待人,互相尊重,和谐相处;
8、退出自由。

会    费      

1会费标准:
    俱乐部主席会费:RMB100000.00/年(人民币拾万元整);
    副主席(兼秘书长)会费:RMB50000.00//年(人民币伍万元整);
    委员会费:RMB20000.00//年(人民币俩万元整)。
2、会费使用范围:会费作为俱乐部备用金。主要用于:赛程所涉及的比赛支出,球队装备,对外交流赛事支出,专职秘书薪资。俱乐部经费收支明细每半年公布一次,接受委员质询、监督和建议。

3、俱乐部热忱欢迎委员及合作单位提供赞助,提供冠名赞助的委员可邀请两组以内的嘉宾参赛,但赞助费用必须大于嘉宾打球所产生的费用。
4、委员无论是否参赛,会费均不退还。


赛    程        

1、每年举行月赛、年度决赛,原则每月1场,共12场比赛;可根据实际情况加赛。
2、月赛为每月的第一个周三或周五举行;年度决赛为每年元月份举行,设立“进步奖”、“年度总冠军”等奖项;年度决赛举行开球仪式及颁奖晚宴。
3、每年至少安排两场省外或海外比赛项目。

竞赛规则      

1、俱乐部比赛:采用国际比赛规则执行。比赛若发生纠纷,常委会公平裁决。
2、比赛具体时间、地点由秘书提前电话或短信邀请;请比赛前30分钟办理报到手续。
3、欢迎委员邀请嘉宾打球,但不计入比赛成绩,费用由邀请者支付。
4、对外比赛规则:由主席、秘书长与对方协商确定。

俱乐部网站      

深圳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网站为俱乐部之网站,用于及时更新赛事、高尔夫运动新闻及技术交流等信息,并由专职网站管理员管理。

其    他

本俱乐部章程未尽事宜,由委员大会修正。